这位母亲要求孩子做家务事是正确的,不过她所使用的方法却有问题,她明显高估了孩子的自制能力和做家务事的自觉性。孩子毕竟是孩子,惟一能让他们自觉去做的事情,恐怕只有“玩耍”,父母们不应该指望用命令就可以让孩子主动去做家务事。
教育学家建议父母试试“立规计”,即给孩子订立适当的行为规则,用规则来约束他们。这样孩子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父母希望自己怎样做。
托米是9岁的男孩子,每天的工作就是学习和玩,不过托米的父母觉得孩子似乎已经大到可以帮忙做一些家务的时候了。因此有一天,爸爸把托米找来谈话,告诉他自己决定将庭院交给托米负责打扫。现在全家人都有了各自的工作任务了:妈妈要负责做饭,爸爸上班,托米的哥哥在外地上大学,托米上初中的姐姐要帮妈妈洗衣服,打扫各个房间,托米则打扫庭院。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托米还没有动手干活的意思,这时爸爸发现自己制定规则时犯了个错误:规则不够明确具体。于是他又做了一些新的要求:托米要每周彻底打扫一次庭院,院子里的秋千、座椅要擦干净,每周给草坪浇两次水,院子里的物品要摆放整齐。为了让托米真正明白自己的意思,爸爸带着托米做了第一次彻底的打扫。从那以后,父母就再也没为庭院费心过,托米总是严格按照规则做事,他已经完全把庭院看成了他的“势力范围”,谁要是在庭院里扔了一团纸,托米一定第一个冲过去把纸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