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主宰者与个体命我的关系在《奥义书》里被比喻为二鸟的关系。二鸟同栖一树,一鸟在吃树上的香果,一鸟旁观不吃。比喻至高主宰者(胜我)与个体命我(小我)同住一躯体内,小我承受善恶果报,轮回转生;胜我寂然不动,常存自在,却时时默观小我,等待小我回头。
统观此五谛,业由个体命我在物质自然中的活动构成,时间与物质自然的存在形式有关,所以终极的实在可以归结为三大实体,即物质自性、个体命我、至高主宰者。在这三者中,前二谛作为至高主宰者的能力,绝对依赖于至高主宰,它们与后者具有内在的构成性关系。此三谛皆为实在,互有差别,而又不可隔绝,由此组成终极实在的统一整体,也即大梵。
故《薄伽梵歌》之宗旨可归结为:如何理解至高主宰者、物质自性、个体命我,并正确认识其相互间之关系。按此存在之三维度,分别对应于华夏哲学体系里的天、地、人。故《薄伽梵歌》所阐发的学问,用华夏义理的语言来说,即天地人一体共存之道。
工夫论:恢复宇宙—神—人之间共融关系的道路或方法
《薄伽梵歌》将祭祀牺牲作为使宇宙—神—人达到共融的首要途径: